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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代孕”行为是否进行了规范

于晶:在对我国《婚姻法》进行修正的讨论过程中,有些人提出应当对代孕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问题进行规定,但由于我国只是对《婚姻法》进行修正,并没有进行修改,因此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问题在现有的《婚姻法》中没有规定。而随着这项技术的广泛应用,必然要解决人工生育的子女与血缘上的父母、生物学上的母亲以及要求实施这项技术的男女之间的关系,明确人工生育子女与他们之间何人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郝惠珍:人工生育技术由科学试验走向临床应用,导致人工生殖的婴儿来到人世。这虽是人类科学技术进步的成果为解决已婚不孕的问题带来了希望,但也触及到了 社会伦理和诸多的法律问题,为此卫生部在2001年8月出台并实施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代孕母亲与代生孩子的法律问题。 代孕属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范围,应当说我国法律对“代孕”行为进行了具体规范,也确定了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即知情同意的原则、维护供受双方 和后代利益的原则、互盲和保密的原则、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和严防商业化的原则。

案件表面上看是张女士主张对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最根本的是需要确认母子身份关系的存在。由于张女士的“代孕”行为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与生育的孩子间不存在母子身份关系,因此也就没有对孩子的权利义务。

主持人:为了报答哥哥的抚养之恩,妹妹借腹为哥嫂生子,望着渐渐长大的孩子,后悔了的妹妹想讨回抚养权,但遭到哥嫂的拒绝,妹妹欲诉诸法律解决。这是最近发生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的一桩离奇民间纠纷,代孕技术的伦理与法律反思。那么,我国法律对这种“代孕”行为是否进行了规范?

议题:我国法律对“代孕网”行为是否进行了规范?

针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报告,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复函》中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 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代孕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关于代孕爸爸事件的生命伦理与法律问题。”人工授精与代孕母亲都是人工生育技术,因此我认为代孕妈妈与所生子女之间关系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复函的精神,即代孕母亲所生育的子女与要求实施这项技术的夫妻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与代 孕母亲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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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我国法律对“代孕”行为是否进行了规范
[来源:原创]
[作者:admin]
[日期:0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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